30-6-2019

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

人按照法律维护彼此间的公平。法律所下的定义是,所有的人都能够接受的做法就是正当的,所谓的公平是所有的人在相同的环境下拥有平等的权利。因此最原始的法律就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在旧约摩西五经中,出埃及记(21:23-25)、利未记(24:19-20)、申命记(19:21)都提到这一条法律,特别在出埃及记21:23-25说:『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以烙还烙,以伤还伤,以打还打。』

用现代的眼光看起来这些律法好像是残忍,野蛮、无怜悯的,不过我们要注意到有关的背景。

根据申命记19:18-19,『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是法官在法庭中决定刑罚与赔偿的基本原则。这个定则绝不是放纵个人,给予他们一报还一报的权利;却是法官判断各种暴行与不公平之罪行时,所依据的指引。

耶稣从一条代表公义的原始律法,叫我们看见一般人的错误想法。在马太福音第五章中有六个耶稣说的『只是我告诉你们』,在每句话之前,耶稣指出一个人会发生错误的想法。『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是法律上原始的绝对公平法则,从古代到今天都是不变的,在这条所谓的金科玉律上,人会有什么错误的想法呢?

『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太5:39)

这句话,表面上看来似乎表示一个弱者的作为;被人攻击,却不敢反抗或还手,十分吃亏呢。

其实,这句话是针对『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字面意义说的。

『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这句话有它的背景,假定一个惯用右手的人,站在另一个人面前要打对方的右颊,他应该怎样打呢?通常的方法,就是用手背来打击对方的右颊。按照犹太拉比的律法,用手背打人,比用手心打人的侮辱要大两倍。不管用手背轻轻的打或用力的打,在意义上含有手掌打的双倍侮辱与轻视。所以耶稣说的是关于怨恨的问题,当我们受到污辱或伤害时,心里面会充满愤怒及怨恨。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免不了有遇见权益受损的时候,如果只想到『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这一条原则来面对问题,人在遭受权益受损时所产生的情绪,往往不能就事论事的处理。耶稣说:『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祂的意思不是说我们好欺侮,而是要基督徒不要用报复跟情绪作为在权益受损时的直接反应,与其马上报复或生气,倒不如先冷静下来面对处境。

在『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这个原则下,人常常会认为自己的权益是最重要的。耶稣说:『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太5:40)

在耶稣的时代,里衣是用棉或麻制成的长袋型的内衣,最穷的人也有另一套以便更换。外衣是一件像大毯的长袍,白天可以当衣服穿,晚上当毯子蓋。犹太人只有一件外衣,他们的律法规定人的里衣可以典当,外衣却不能典当。所以耶稣的意思是:『基督徒不要太过计较他的权利。』许多人一直在坚持他们的权利,抓紧他们的权利,不愿放松权利;常常为了一点点事宁愿打官司,不愿意忍受任何的损失。虽然『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在维护权益上,是一个公平原则,不过我们不要忘记,我们活在一个不完美的世界,许许多多的委屈不一定能得到公平的回应,我们应当学习把委屈交托给主。

耶稣继续说:『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太5:41)

耶稣说这话也有一个历史的背景。『强逼』这个字在原文中,是波斯的文字『送信快差』的意思。古代波斯有一套惊人的邮政制度。每一条路分许多站,每一站都存在有送信者的粮食,马匹所需用的水和粮草,以及为赶路换班的马。有时候若有什么缺乏,可以强迫百姓供给食粮、住处、马匹与帮助,有时甚至要他把信件送到下一站去。

『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太5:38)

旧约的律法容许人讨回公道(出21:24;申19:21),也就是说,对别人所施的恶待,可还以相等程度的报复,其目的乃在制止随意侵犯人。

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意即公平的报复不算是罪。

世人所求的是公平、公道,但基督徒所求的是超过公平、公道的容忍与爱心。

『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挨打而心里面没有忌恨,才能转过左脸再给人打;这不是我们人的忍耐、修养所能作得到的,必须是出于神的生命才能作到。

主这一段话(38-41节)并不是教导我们『不抵抗主义』,也不是叫我们不须要防备恶人的恶行,乃是教导我们要认识在我们里面神的生命,遇事要让神的生命作出反应,而不凭血气行事。同时,这段话是对基督徒说的。

世人争的是谁先打人,后打人的乃是合法的自卫;但基督徒不但不先下手打人,甚至是不肯还手。

保罗劝勉信徒说:『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因为经上记着:“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罗12:19)

主耶稣本身乃最好的忍耐与爱心见证。祂无犯罪,却受尽诸般苦难与辱骂,甚至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为的是要把救恩赐予罪人。

保罗故此说:『不要以恶报恶。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若是能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你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罗12:17-18,21)

有一个家长,因儿子被老师掌掴,怒气冲冲的跑到学校,在众人面前报复掌掴那老师。这是毫无人情,忍耐,节制和温和的回应。

主耶稣虽受万难,仍然在十字架上祈求天父说:『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路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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