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承受永生?
(讲道记录 – 王毅捷)
『律法师』亦称『文士』,为犹太人的律法权威,不但保存、讲解及传授律法,且在犹太人的最高法庭上担任法官。
有一个律法师起来『试探』耶稣,但于此处没有存心陷害的含意,而是指律法师以被认可之宗教领袖的身分,对一个教师加以试验,要藉着他的回答来断定他是否有资格做教师。
他给耶稣的问题是:『我该做什么才可以承受永生?』(路10:25)
这是个最重要的宗教问题,亦是犹太教师经常讨论的课题;因此,耶稣不只一次被人问及此事。
路加福音18:18-23节记载了另一次类似情况,一个富有的少年官长同样以永生之道求问耶稣,所不同者,少年官长的问题乃发自个人的关注(后来他『忧愁』地离去),律法师则似乎理论性地提出那个问题,因他的动机只在乎测验耶稣做教师的资格。
耶稣反问律法师:『律法上写的是什么?你念的是怎样呢?』(路10:26)
他回答说:『你要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你的神;又要爱邻舍如同自己。』(路10:27)
耶稣然后对律法师说:『你这样行,就必得永生。』(路10:28)
这就是耶稣对律法师的问题正面的回答:承受永生的途径,乃是以爱作为生活方式。这爱必须包括两方面:一方面爱上帝——以全心、意、情、志、力爱祂,以不二之心向祂效忠,以忠诚及顺从事奉祂;另一方面要爱邻舍如同自己,对邻舍的爱也应同样真实和诚恳。
可是律法师为了『要显明自己有理』,就进一步问耶稣『谁是我的邻舍』(29节)。
『邻舍』的意义如何界定呢?『邻舍』此词在希伯来文之意,即一个和自己有任何交往的人。在利未记19:18节的原句中,『邻舍』显然指『自己的同胞』,就是与自己同作以色列人者;不过这个观念可加广阔,以包括归信犹太教的外族人,它亦可以收窄,去排除那些摒弃或忽视犹太教的犹太人。
按利未记19:34节的吩咐,以色列民要爱与他们同居的外人如己,因此『邻舍』理应包括寄居之外籍客旅在内;但一般犹太人皆认为『邻舍』并不包括外族人及与他们敌对的撒玛利亚人,而法利赛人的倾向是连平民百姓都不纳入『邻舍』之列(参约7:49)。
主耶稣于是用一个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来说明『邻舍』真正的含意。
耶利哥位于耶路撒冷东面,座落于约旦河谷,地势低窪,道路陡峭荒凉,是强盗出没之所。
一个从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的犹太人,遇到强盗,剥去衣裳,被他们打个半死,丢在路上。(看路10:30)
撒玛利亚人在犹太人的眼中,是个分离者(因撒玛利亚人曾在基利心山自建圣殿,与犹太人的圣殿分庭抗礼;参约4:20),又是个异端分子(因撒玛利亚人只信部分的旧约圣经)。犹太人与撒玛利亚互相仇视,已有数百年的历史,在耶稣的时代,情况尤其恶劣:主后六至九年间,撒玛利亚人曾在一个逾越节的晚上,将死人的骨拋掷于犹太人圣殿的院子内(褒瀆圣殿)。更促使二者成为势不两立的死敌。这亦反映在一些新约经文中(约4:9,8:48;路9:52-54)。而在犹太人中对撒玛利亚人深恶痛绝的,莫过于耶路撒冷的祭司阶层,因为撒玛利亚人的『异端』信仰,部分正涉及祭司承袭的问题。
看见这受害者的路过人,有两个犹太人,但他们的反应如何呢?
『偶然有一个祭司从这条路下来,看见他就从那边过去了。又有一个利未人来到这地方,看见他,也照样从那边过去了。』(路10:31-32)相反的,一名路过的撒玛利亚人对受害者『动了怜悯的心』,就上前替他裹伤。撒玛利亚人替受害者包裹伤处;又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带他到客店里照应他』。(路10:34)
第二天在他离开之前,他留下足够多天之用的金钱,并答应负起偿还那人住店期间的全部费用之责。撒玛利亚人这样帮助受害者,对他自己来说,可谓有多害而无一利:他在路上停留下来,首先增加了他可能遇盗受袭的危险;他替受害者付出的费用,他不能循『法律的途径』把钱追讨回来,因为对撒玛利亚人来说,受害者是另一国人;想得更坏一点,受害者康复后甚至可能以怨报德,因为犹太人是不准从非犹太人手中接受救济的。这撒玛利亚人还是付出了时间、金钱、力量、甚至个人安危的代价,为要把他对受害者『怜悯的心』具体地化为行动。
耶稣的例子,为要藉着一个强烈的对比——即祭司及利未人的缺乏怜悯同情,和撒玛利亚人那无私之爱二者之间的对比——使我们大家明白,爱的责任是何等绝对、何等无限度的。耶稣的意思,乃是要对律法师说:这个被恨恶的撒玛利亚人所作的,就是爱邻如己的具体说明。
律法师因问耶稣:『谁是我的邻舍呢?』耶稣讲完比喻后反问他:『这三个人,谁是那个落在强盗手中的人的邻舍呢?』(路10:36)
答案当然是明显的——『以仁慈待他的那个人』。(37节)
比喻中的撒玛利亚人,按犹太人的定义绝非受害者的邻舍,但却以仁慈待他,另一方面,那些按一般犹太人的定义,应当把受害者看为邻舍的祭司及利未人,却不顾而去。由此可见,作邻含的事实本身并不产生爱的行动;爱才能产生邻舍的行动。
『我的邻舍』就是任何需要我的帮助,而我又有能力和机会去帮助的人——不论为何阶层、种族和宗教。人若有爱,便会知道谁是他的邻舍,便会成为有需要者的邻舍。
永生之道的基本原则,似乎仍然是在『做』。耶稣的回答,其实并不表示律法师有能力照比喻中的撒玛利亚人所作的去做,只是按着他的问题(25节)、根据律法的指示(27节)作答,为要使他认识自己的失败与无能。耶稣所谓比喻的含意,就是人若不遵守最大的诫命,其原因不在于缺乏知识,不晓得如何实行,乃在于缺乏实行的能力,在于缺乏爱。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显示了最大的诫命为何不能使人承受永生,因为最大的诫命要求人以完全的、无私的爱去爱上帝、爱人,而这种爱正是人所缺乏的。耶稣要律法师明白,人固然不能藉着遵守律法的规条而得救(参罗3:20;加3:10),人也不能靠遵守律法的精意(爱)而得救,一切靠自己『作什么』的都不是『承受永生』的方法。与此同时,耶稣为律法师对『邻舍』一词作了新的诠释:邻舍不再是一个可根据种族地域去界定的观念,而是一个跨越种族、文化、地域的实体——任何一个需要我帮助的人。虽然这标准高不可攀,但这仍然是上帝所定的标准,是人应该努力追求的目标——不过并非以此为得永生的条件。
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没有从正面直接回答律法师在25节提出的问题。称义之法,在于依靠上帝的怜悯(路18:9-14)
好撒玛利亚人的爱心表露,乃我们天国子民应有的生命素质。爱是无限量的。完全的爱,是人无法达致之标准。其实,好撒玛利亚人意表主耶稣本身,为了与神为敌的世人,牺牲自己,为要完成神赐罪人的救恩。
罗马书5:7-8说:『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
永生是神赐世人的恩典,藉着主耶稣在十字架上的献上,彰显了神伟大的爱。
『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弥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