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2013

你真的愿意吗?

经文:罗6:1-14

「1这样,我们可以说甚么呢?我们可以常在罪中,叫恩典增多吗?2绝对不可!我们向罪死了的人,怎么可以仍然活在罪中呢?3难道你们不晓得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吗?4所以我们藉着洗礼归入死,与他同葬,为的是要我们过新生命的生活,像基督藉着父的荣耀从死人中复活一样。5我们若在他死的样式上与他联合,也要在他复活的样式上与他联合。6我们知道,我们的旧人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使罪身丧失机能,使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7因为死了的人已经脱离罪了。8我们既然与基督同死,就信也必与他同活。9我们知道,基督既然从死人中复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辖制他了。10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这一次;他活,是向神活着。11你们也应当这样,向罪算自己是死的,在基督耶稣里,向神却是活的。12所以,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肉身上掌权,使你们顺从肉身的私欲,13也不要把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用具;倒要像出死得生的人,把自己献给神,并且把你们的肢体献给神作义的用具。14罪必不能辖制你们,因为你们不是在律法之下,而是在恩典之下。」(罗6:1-14)

罗马书6章3-14节乃是使徒保罗向罗马教会的信徒谈论有关洗礼的属灵意义和接受浸礼后的信徒当活现出与其相称的生活及见证。

从这段经文的字里行间,看见保罗语重心长的阐述洗礼的形式过程及重复的提醒受洗者对于洗礼的属灵意义明显的,这不是一般性的培训教导。

从6章1节的提问,「这样,我们可以说甚么呢?我们可以常在罪中,叫恩典增多吗?」,让我们知道原来在教会中有人曲解了保罗在第5章12-21节关于神在基督里的恩典与罪的对比。「律法的出现,是要叫过犯增多;然而罪在哪里增多,恩典就更加增多了。」(罗5:20);所以保罗乃藉着重申洗礼的真理向发出提问者作出善意的教导和提醒。

这种曲解和滥用上帝恩典以达到个人私欲和议程的事件,在教会中是屡见不鲜的。这可能与人原本的罪性及惯性有关;另一个可能性,与信徒对于上帝的绝对属性与作为没有真诚的认知。例如,约翰福音3章16节「神爱世人,甚至把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常被人理解为只要相信就有永生,不需要再有什么的行为上的改变;不然,就是不信和对上帝不敬的表现!故此,要求信徒在生活上作出更新和改变乃是人没有爱心的作为。所有归正的劝诫及训诲被认为是恶意的论断或审判。

保罗对于这种逆向提问的反应是激昂且愤慨的,「绝对不可!我们向罪死了的人,怎么可以仍然活在罪中呢?」。保罗这种在真理上的果断和坚决的态度是作为上帝儿女们所当效法的。

「3难道你们不晓得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吗? 4所以我们藉着洗礼归入死,与他同葬,为的是要我们过新生命的生活,像基督藉着父的荣耀从死人中复活一样。」(3-5节)。「难道你们不晓得」、6及9节的「我们知道」,再次肯定提问者是有明知故犯意图!藉着洗礼归入基督的死,与他同葬乃是保罗所要强调的属灵重点!人没有死是不可能而且不可以被埋葬的;唯有死了的人才可以被埋葬。简言之,埋葬乃是进一步的确定死亡的事实。

犹如当年主耶稣知道拉撒路死了,但是他却要再等到他已经埋葬了才去他的家;为了让众人见证拉撒路真的是从死里复活!没有完全的死就没有全新的复活!而「复活」则是崭新生命的必然过程。主耶稣基督的死和复活是人类历史中不容置疑的客观事实。更重要的是这客观事实对于世人来说是一个彻底改变所有罪人一生独一无二,出死入生的出路!亦是主基督教会的信仰基础。

「5我们若在他死的样式上与他联合,也要在他复活的样式上与他联合。」这是一个附带应许的要求。这个客观的象征形式的洗礼含有真实属灵的应许;然而,一切仍然在乎受洗者本身的意愿是否真诚。如果以真诚的信心受洗,在属灵层面已经领受了属灵复活的应许;而这复活的现象有待受了洗的信徒在日后生活行为上的见证了。

「6我们知道,我们的旧人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使罪身丧失机能,使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7因为死了的人已经脱离罪了。」在个人悔改接受主耶稣基督为个人救主那一刻已经成就了。浸礼乃是进一步以外在的象征行动来预表与基督同死同埋葬。保罗以信徒已经与基督同死的信念,来提醒信徒藉着与基督同死的死亡已经从罪的权势中被释放了!既然已经被释放了,就不再是罪的奴仆了。

「8我们既然与基督同死,就信也必与他同活。9我们知道,基督既然从死人中复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辖制他了。10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这一次;他活,是向神活着。11你们也应当这样,向罪算自己是死的,在基督耶稣里,向神却是活的。」,保罗再次强调信徒过崭新生活的信心确据乃是在于基督的死和复活的事实凭据上。

基督向罪仅此一次的死后永远向神活着显示主耶稣的复活是永恒且不朽的。保罗以此信念勉励信徒一次过与罪坚决的 断绝关系就好像死去一样;积极地,靠着主耶稣基督向上帝活着。这种的归算乃藉着洗礼的象征形式及在基督里建立与基督死和复活的联合上。

「12所以,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肉身上掌权,使你们顺从肉身的私欲,13也不要把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用具;倒要像出死得生的人,把自己献给神,并且把你们的肢体献给神作义的用具。」,保罗进一步劝勉信徒在洗礼后当有的信心生活。消极的方面,不要容许罪再掌控自己或者诱惑自己顺从私欲,例如疏忽、懒散、轻忽等。 更加不可自愿容许自己的身体作为罪的工具。(例如,在言语行为上与罪妥协)。 积极方面 ,自愿意奉献自己及自己的身体为神所用。

保罗在对于罗马教会信徒的上述训诲,主要并不是在于礼仪形式的认同或客观的属灵意义;更重要的乃是在乎心态的更新与降伏。保罗本身就是一个活生生的见证。「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而是基督活在我里面;如今在肉身中活着的我,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的;他爱我,为我舍己。」(加2:20)保罗在这节经文中的信仰告白已经将他对罗马教会信徒的上述劝诫作了一个完整的诠释和见证!

按照礼仪来说,洗礼代表向某种生活死,然后复活,以崭新的方式生活。这种藉着仪式的意表及期待一种实际身份及关系的兑现,相信一男一女的婚礼能够具体且贴切的诠释这方面的意义。

在新约圣经中夫妻的婚姻关系常常被引用来比喻教会与基督之间圣洁且真挚的关系。「25你们作丈夫的,要爱妻子,好像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26为的是要用水藉着道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27可以作荣耀的教会归给自己,甚么污点皱纹等也没有,而是圣洁没有瑕疵的。」(弗5:25-27)。一男一女在短暂的婚礼仪式过后,在形式上似乎就此完全改变了两个人的身份和生活。在伦理或法律上,男的已经成为女的丈夫,而女的也即时成为男的妻子。身份上的改变是即时的,但是生活上的改变却是需要双方持续遵守婚姻才能实现。

唯有神能够使我们成为圣洁;但是,如果我们不愿意配合,他是不会成就的。 你真的愿意吗 ?

Leave a Comment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